定幅度:1/3EV。)
3. 以充電完成提示燈檢查閃光燈狀態及開始拍攝。
在狀態區域裡的距離指示部分,計算及顯示適當的曝光
距離。即使採用相同的閃充量,該適當曝光距離會因應
相機的感光度或光圈值的改變而有所不同。
當運用手動閃光,可以使用以下方程式計算適當曝光:
閃光燈指數(GN) / 拍攝距離(m) = 光圈值(F)
有關此閃光燈的閃光燈指數(GN) ,請參閱在本說明書末
部的[表 1]。
頻 閃
在一張照片上要表現主體的動態,就如影像不斷重現,
是可通過快門長開及使用閃光燈連續發射而拍成。
使用相機的手動曝光模式("M")。
1. 設定閃光燈模式為[MULTI]。
2. 在模式細節區域, 設定閃光量,
以 Hz 設 定 閃 光 間 隔 ( 例 :
10Hz= 每 秒 10 次 的 發 射 頻
率),及以"x"設定閃光數量。
3. 設定低於"閃光數量"和"閃光頻率"的快門速度。
4. 以充電完成提示燈檢查閃光燈狀態及開始拍攝。
可 以 連 續 發 射 的 閃 光 數 量 是 取 決 於 閃 光 量 和 閃 光 頻 率
的組合而有所不同,請參閱在本說明書末部的[表 2]。
154
相機與閃燈無線配合操控
當閃光燈離開相機, 以遠距離方式操控, 可以擴展創作。
可 以 運 用 相 機 的 內 置 閃 光 燈 或 另 外 的 主 導 誘 發 燈
(Master Flash)來遙控操作 EF-630。
EF-630 擁有 3 項適合不同應用場合的無線閃光燈模式。
WL TTL
無線 E-TTL II / E-TTL 自動閃光功能
WL MANUAL 無線人動閃光
WL MULTI
無線頻閃功能
裝 載 在相 機 上的閃 光 燈被 稱 為[主導 誘 發單 位],而離
開相機的閃光燈被稱為[從屬被誘發單位]
請將閃燈安放距被攝體範圍自 0.5m - 5m;而相機與被
攝距離為 1m - 5m
請將‵從屬被誘發燈', 安置在隨燈附贈的小型燈座上,
安放在欲置的發放位置。
無 線 閃 光 可 與 相 機 的 一 體 式 閃 光 燈 一 起 使 用 (僅 限 具
有無線閃光主燈拍攝功能的型號)。有關相機設定,請
參閱相機的使用說明書。
EF-630 可與 EF-610 DG SUPER EO-ETTL II 一併使用。
在這情況下,會以 EF-610 DG SUPER 為從屬被誘發單
位,當設定 EF-610 DG SUPER 時,請參閱 EF-610 DG
SUPER 的使用說明書(EF-610 DG SUPER 的從屬燈識
別碼是不同的,請參考以下列表。)
EF-630 從屬燈識別碼
EF-610 DG SUPER 從屬燈識別碼
A
B
C
1
2
3